沁叶 发表于 2006-4-13 14:54:43

曾经读过的一则公告

曾在某论坛读过一则无理公告,觉得很适合这里,个人意见,石头砸过来吧,闪~~~

公告

我不喜欢看见一个正儿八经的名字都没有的ID出现在我的版块里。所以,如果你想在这

里发言,敬请注册一个我看得顺眼的名字。别来和我讲理,我是老悍妇,我不会讲理。

比如lxiaohui2005这样的。那些乱七八糟的拼音名字我看着碍眼。

欣丽 发表于 2006-4-14 10:27:19

re:哈哈.是.各人习惯不同.:)这个不能强迫...

哈哈.是.各人习惯不同.:)这个不能强迫的呢.
只要不注册非法的,色情的就好.

kensong 发表于 2006-5-1 13:30:51

re:这里不会这样吧!呵呵~~~~~~~~

这里不会这样吧!呵呵~~~~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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