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的学问系列之一
[B]莫让溺爱害了孩子[/B][/ALIGN]
《生活与健康》2007.第一期
每位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,这是天性。但是父母本能的爱中如果缺少了理性的成分或带有了功利性、补偿性等心理,就有可能成为孩子健康成长的障碍。
[B]过多的包办代替是溺爱[/B]
青扬,22岁,大三在校生。从小到大除了学习外,其他事情都由父母代做,甚至学习、生活中遇到一些困难也是由父母想办法解决。即使青扬上了大学以后,父母也要每天打电话,指导:“今天是不是遇到什么困难了?这件事你要如何做,那件事你要注意什么……”父母这种因缺乏节制而泛滥的爱,不仅塑造出青扬的依赖性人格,也使他缺少独立生活的能力,觉得自己做什么事情都力不从心。同时,习惯以自我为中心的青扬无法与同学融洽交往,原本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在他的眼中变得非常沉重。[/COLOR]
现在的孩子多为独生子女,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,家务劳作可以被现代工具和社会化服务完成。因此,父母们有了更多的精力关注孩子。可是,无论生活琐事还是孩子遇到的各种问题一概由父母代为解决,那么孩子在生活中培养生存能力的机会就被剥夺了。
每个人能力的形成都离不开实践,孩子懂得再多的道理,如果没有实践,孩子的能力也不会得到提升。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容易养成依赖的个性,缺失独立的生存能力,从而增加了孩子成年后面对生活和融入环境的难度。
父母养育孩子的最终目标,是把孩子培养成有能力在社会中独立生存的生命个体。从这个角度上讲,父母给孩子营造一个过于安逸的生长环境,虽然满足了父母爱孩子的需要,满足了孩子被动享受生活的需要,但这种需要带来了巨大的隐患。所以,事无巨细、包办代替的爱孩子的方式,实际上是非理性的、缺乏远见的溺爱。
[B]对孩子无原则的迁就是溺爱[/B]
馨馨的父母是演员,因为经常要到各地去演出,孩子从小就经常托给别人代管,为此,他们总是觉得对不起孩子,惟恐惹孩子不开心,尽可能满足孩子、无原则地迁就孩子。经常寄人篱下、缺少父母照顾的馨馨,养成了很强的独立生活能力,学习也很自觉。但是父母无原则的满足和迁就,也纵容了她的任性和自私,造成了她为所欲为的性情。馨馨在与他人交往中,表现出的冷漠、寡情、刁蛮和不讲理,使她无法与同学们和谐相处。因此,馨馨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,对他人也愈加冷漠。[/COLOR]
在现实生活中,有一些父母因忙于工作、事业而忽视了对孩子的关心和照顾,往往会把物质上的过度满足及无原则的迁就,作为爱的补偿手段或者表达方式。但是物质上的满足代替不了心灵上的需要,与物质相比,孩子更渴望得到父母对自己内心的理解、关心和鼓励。孩子正是通过与父母之间爱与被爱的呼应、通过与父母的情感交流来学习如何爱自己、爱他人的。再多的物质也填不满孩子内心的孤寂。当精神上的需要被物质所代替,孩子也就失去了爱的能力。同时,父母对孩子无原则的迁就,也造就了孩子“我的需要必须被满足”的任性和自私心理。
错误的认知和习惯再加上缺乏爱的能力,孩子在社会交往中就会表现得自私、寡情和为所欲为。当孩子不懂自省、不懂换位思考、无视他人的利益和需要的时候,他失去的不仅是正常的人际交往能力,也缺失了快乐的能力。由于孩子对自己的欲望和情绪都缺乏自控能力,把满足所有的需要都看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,一旦某些需要不能被社会和他人满足,他们就会把挫折感带来的心理压力放大数倍,沉浸在自怜和痛苦之中不能自拔。
当孩子的心灵在重压下崩溃的时候,父母常常抱怨社会竞争的残酷害了孩子,实际上真正的心理杀手是父母不当的教育方式。错误的教育方式塑造了孩子扭曲的人格,因而使他们无法承受真实的生活。
[B]对孩子过于袒护是溺爱[/B]
母亲在38岁时才生下婷婷,由于得女较晚,对孩子不免宠爱有加。婷婷在母亲的眼里总是最可爱的。幼年的婷婷跟八旬的外婆争零食时,母亲斥责外婆不懂事;婷婷七、八岁时,父亲因婷婷淘气就说了她几句,外出的母亲回来后竟然亲自坐镇教婷婷用棍子打她父亲出气。家里来了亲戚,只要婷婷不高兴,就可以随意冲撞客人。母亲对孩子的种种行为不仅不加以教导还为孩子会占便宜而高兴。婷婷上学后经常跟同学吵架,为此,老师多次找到她的母亲,母亲总是为孩子欺负同学寻找各种借口。在学校里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,婷婷的母亲总是觉得自己的孩子没有错,如果有错,那也是由别人引起的。所以,母亲经常跟着孩子一起骂老师、骂同学。在母亲的袒护、纵容之下,婷婷丧失了起码的是非观,失去正常的交往能力,在团体中处于被孤立的境地,她感受更多的是怨恨和孤独。成年后的婷婷因人格不健全,最终丧失了基本的社会功能。[/COLOR]
每个人是非观念的形成,离不开幼年时父母对孩子各种行为的指导,孩子通过父母对自己的肯定和鼓励、否定和制止,来判断自己行为的对错,通过父母的态度学习约束自己的哪些行为。对孩子是非观的培养,是渗透在孩子整个成长过程之中的。孩子有了是非观,才会懂得按公众行为标准和社会标准来约束自己,在社会和团体中自觉地遵纪守法,从而更好地融入到社会和团体之中。
如果家长对孩子过于溺爱,因疼爱孩子,对孩子的不当行为不给予制止和纠正,或认为孩子还小姑息其错误行为,甚至极力为孩子的错误开脱责任,那么孩子会丧失是非观念,养成逃避责任的习惯。孔子说:“人无远虑,必有近忧”。如果父母教育的着眼点不是放在孩子的未来,只为了让孩子在芝麻绿豆的小事上占便宜,过于袒护孩子的错误行为,这种为了眼下利益而不分是非的教育方法,最终受到伤害的是孩子本身,甚至导致他们心理疾病的形成和社会功能的丧失。
父母对子女的爱是一种特殊的爱,其特殊在于这是惟一以“分离”为目的的爱。孩子不可能永远生活在父母的羽翼之下,父母爱孩子应以重视孩子能力的培养为中心,意识到能力与人格培养在教育中的重要性。孩子能越早地摆脱对父母的依赖、越早地具备独立生存能力,他的未来才会拥有更多的自信和快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