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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帖]棍 棒 下 的 冤 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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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9-12 14:33:53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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棍  棒  下  的  冤  魂
蒋  述  梅  子
夭    折

2003年8月25日中午,一辆120急救车把一名昏迷不醒的10岁男孩送进了武汉市第五人民医院 的急诊室。由此,拉开了一起震惊江城的人间惨剧序幕!

身受重伤的男孩叫芦卫,是武汉市雨花林小学三年级的学生。他高烧昏迷、呼吸急促,被诊 断为创伤性窒息,医生当即下了病危通知书。

病孩的父亲芦纯刚悲痛地呼号:“我对不起孩子呀!他有个三长两短叫我怎么活呀?!”他又 频频地哀求医生:千万救救他的孩子!

谁能想到:置孩子于如此境地的凶手,竟是他的亲生父亲!

悲剧的起因并不复杂:

当天午饭后,靠开摩托载人维持生计的芦纯刚正为没揽到生易而焦虑的时候,上班路过的妻 子又告诉他一件更烦心的事:芦卫偷了邻居家的一个铁簸箕 ,正准备出去“销赃”。

芦纯刚火冒三丈地立即返回家,一把揪住儿子并按倒在地,然后把他的两脚提起来绑在凳子 上,让芦卫呈大头朝下的姿势。芦卫吓得大叫不止:“爸爸!我再也不偷了,再也不偷了!你 饶了我吧!……”芦纯刚恨恨地说:“捉住你是死,放了你又活了,今天我饶不了你!”一场 暴风骤雨般的惩罚开始了……

   点击:以棍棒、拳脚为教育孩子的手段和方式,历来被中国许多家长 视为最具有“杀伤力”的,所以,尽管人类社会已进入文明时代,这种家庭暴力仍有“广阔 的市场”!

芦卫的偷窃行为固然是错的,但由此招致杀身之祸实在太不应该!倘如他的父亲能够冷静而 理智地处理这个问题,又何至于引出以后更多的遗憾和不幸呢?!可惜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太多的假设。

灰色的童年

芦纯刚现在的家庭是2000年第二次“婚姻组合”的产物。芦卫的生母与芦纯刚离婚后抛下儿 子已不知去向。

在新组合的家庭里,小芦卫的生活是孤独而凄惨的。他爸爸常常把他当出气筒,不论黑天白 日,只要是不顺心了,就会把孩子揪过来甚至吊起来痛打一顿。有一次,老师在课堂上发现芦卫的耳朵不停地流血,经再三追问,孩子哭着诉说了他头天晚上无缘无故地受到他爸爸的 一顿严惩……

芦纯刚第一次婚姻之所以破裂,是因为他有惯偷的恶习,尽管多次“进宫”,出来后仍不能 悔改,依然故我。离婚后,只有6个多月的小芦卫就在托儿所过上了“独身”生活,直到4年 后他爸爸走出监狱的大门才把他接回家。

芦纯刚经过反思认为,自己走了18年弯路的原因,就是自己从小没人管教。他不想让儿子重 蹈他的覆辙,决定要管好儿子,以补偿孩子曾经失去的爱。他的初衷不错,可惜他没有使用正确的教子之道,以至事与愿违,犯了一个更大的错误!

   点击:幼年的芦卫既没享受到家庭的温暖,又缺失了亲情的呵护,这是他不 能形成健全人格、不能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重要内因,也是促使他走上歧路的驱动力。

歧路难行

在不良家庭环境的影响下,5岁的小芦卫就有了偷摸的坏习惯。有一次,竟从家里偷出5元钱 ,到小卖店买了零食吃。对孩子的偷窃行为,芦纯刚不但没有及时教育,反而觉得儿子的行为很可笑,他错误地认为:孩子在家里小偷小摸算不上什么大毛病,树大自然直,现在家庭 生活好了,儿子不会像他老子当年因为填不饱肚子而去做那些偷鸡摸狗的事了。

可后来发生在儿子身上的许多事,证明芦纯刚的想法、做法都错了!

小芦卫到谁家去玩,谁家的钱、物就会“不翼而飞”,他甚至胆子大到能偷出邻家的钥匙, 趁人 不备去邻家翻箱倒柜地偷窃人家的财物。后来,邻居们一见到小芦卫的影子,就像躲避瘟疫一样地赶紧关上门客,没有一个孩子敢和他玩。

看见别人如此对待自己的孩子,芦纯刚的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,走路都抬不起头来。 他把儿子痛打一顿,决定把家搬到妻子娘家去,换个环境,让儿子学好,开始新生活。

   点击:芦纯刚在教子问题上犯了两个致命的错误。其一,他不懂得防微杜渐 的重要,没把孩子偷摸的恶习控制在“萌芽”状态,致使孩子“病入膏盲”,无可救药。其 二, 促使他儿子走歧路的不是邻居们对芦卫的疏远,而是他儿子的恶行污染了环境。作为家长的芦纯刚理应教育、约束儿子弃恶从善,这才是治根、治本,而不应该归咎于邻里伤害了他的 自尊心。倘如儿子的恶习不改,他芦家迁到天涯海角又有何益?!

有一次,芦卫的班主任找到芦纯刚说:“你儿子在他同学的文具盒里拿了人家的钱出去买零 食。同学按住他的手,他都不承认,怕你打他。你这种棍棒教育是不行的,要多对他关心、多给他温暖。”芦纯刚想:除了打他,我还有什么办法?!于是,很长时间父子处于僵持状态。就在芦纯刚等待儿子主动向他认错时,芦卫离家出走了!

芦纯刚焦急地四处寻找失踪的儿子。后来,在一家小歌厅总算见到了儿子,他第一次放下了 当老子的架子,把“失踪”多日的儿子“请”到了家。芦纯刚问儿子:家庭生活条件并不 是太差,为什么还要去偷、去抢?!

儿子毫不犹豫地回答:“我没钱花!看到别人吃好的、穿好的、玩好的,我心里难受!”

更让芦纯刚难堪的是儿子对他公然的轻蔑。有一次,芦卫的同学当众嘲讽他说:“你爸爸 坐 过牢,当过贼,教会了你偷!”芦卫觉得他爸爸使他蒙受了奇耻大辱,回家就质问他爸爸: “你是个贼,你坐过牢,你有什么资格管我?!”

在一种扭曲心理支配下,芦卫的恶性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,抢了一位卖奶老太太的四袋牛奶 。 芦纯刚对儿子已经彻底绝望了,他痛苦地对芦卫的班主任说:“我指望他能成人,可他不   成器, 一定要坐牢,要挨枪毙,我养他还有什么意义?!

   点击:芦纯刚对走上歧路的儿子没有给予及时、正确的帮教,没有理智的、 开诚布公的心灵的沟通,在客观上使这幕家庭悲剧提前上演了。

它再次警示我们:防微杜渐,千里之堤,溃于蚊穴!!

·宗尧视点

·珍爱生命

宗  尧

本期报道的芦卫、周晓旭——两个鲜活生命的悲剧结局,再次暴露 了国人在教育下一代的问题上,存在太多的缺失、太多的遗憾!它也需要我们呼吁——

要珍爱生命!!

客观地说,两个孩子的家长都渴望孩子成人和成材,但他们却都忽略了孩子是个人——是个 有个性、有人格、有思维、有生命的独立的人,而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,也不是实现父母愿 望的替身,更不是听命于父母的机器人。

父母的任何愿望都应该以孩子的生命为前提,当他们的生命不在时,无论我们在他身上寄托 多少美好的愿望,他们也将如暴风雨中吹落的花朵,只能落地成泥,不能再结果实。

现实生活,给我们提供了太多太多的正反两方面的例子,它严肃地告诫每一位为人父母者: 我们必须抛弃传统的家庭教育中的糟粕,必须超越现实的功利与片面,真正理解青少年生命的意义,让他们焕发出生命的活力与光华!

行文至此,笔者想到了一幕发生在人与动物之间的一幕悲壮的情景:

两个猎人追求一只带着两只幼仔的母猴,将其追至“穷途末路”、举手可擒的境地。母猴明 白了自己的处境,让两个幼仔吃完了“最后一次”乳汁,又把剩余的乳汁挤在几片树叶上, 放在幼仔能吃到的地方。然后,它义无反顾地用两“手”遮住自己的双眼,面对猎人的枪口, 以“视死如归”的姿态,塑造了一个母亲的伟大形象!

壮哉!笔者在赞叹之余不禁要问:禽兽尚知母爱,人类为何不及禽兽?!

爱惜生命吧!我们无论在何时、何地、何种情况下,都没有理由忽视、漠视、轻视甚至践踏 和摧残生命!

这是人性的需要,也是社会文明、社会进步、社会发展的需要!

生命万岁!!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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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9-14 23:25:39 | 只看该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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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可怜可悲可恨!

可怜可悲可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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